昨日晚间,两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因违法减持被罚的公告。
金运激光 大股东被罚千万
金运激光昨日晚间公告,证监会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梁伟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处以128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1320万元。
梁伟、梁伟的母亲易某某、梁伟的姐姐梁某,以及由梁伟姐姐梁某实际控制的公司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梁伟在3月17日的减持交易过程中,与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减持“金运激光”达到金运激光总股本的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金运激光”。
梁伟完成3月17日减持交易后,与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减持“金运激光”股份占金运激光已发行股份的8.83%。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2015年3月17日梁伟超比例减持“金运激光”股份数为482.2万股,成交金额为1.83亿元。
新筑股份(002480) 大股东被罚210万元
新筑股份(002480)昨日晚间公告,证监会对公司控股股东新筑投资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新筑投资在限制转让其内的减持行为处以17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210万元。对新筑投资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晓波处以20万元罚款,对新筑投资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晓波处以2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40万元。
证监会披露,新筑投资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4年12月3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新筑投资通过托管在广发证券(000776)成都新光路营业部和兴业证券(601377)成都航空路营业部的证券账户,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新筑股份”3500万股,合计交易金额39950万元,占新筑股份总股本的5.42%。2015年3月31日,新筑投资减持“新筑股份”超过5%部分的股份数为270.97万股,成交金额为3373.58万元。
综上,新筑投资减持“新筑股份”已发行股份累计达到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新筑股份”,违反法律规定减持累计达270.97万股,成交金额为3373.58万元。黄晓波作为新筑投资副总经理、管理部负责人,具体负责减持事项,是对涉案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