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的发明是20世纪一项划时代的成绩,它与原子能、半导体、计算机一起,被称为20世纪的“新四大发明”。
1917年,爱因斯坦首次提出,存在受激发射的发光过程,从理论上预言了激光的可能,但一直未有人能够发现。1958年12月15日,美国《物理评论》杂志发表了L.肖洛和H.汤斯的题为《红外和光学激射器》论文,宣布“将微波激射技术扩大到红外和光频谱区段时……产生了极其单色的和相干的光”,开辟了崭新的激光研究方向。这篇论文对激光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60年,美国休斯研究室的T.梅曼运用固体的红宝石做实验,研制成功世界上第一台红宝石激光器。梅曼将氙闪光灯发出的光照射在红宝石上,红宝石由于受激而发射出方向高度集中的强光束——激光。第一台红宝石激光器的发明为现代各种激光器的研制奠定了基础。
自激光器发明后,由于激光的单色性、方向性、相干性和高亮度极好,为人类带来了一种崭新的强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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