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激光装备不断向万瓦级以上迈进,激光从业人员越来越多,安全使用这束光,对激光企业和应用企业都至关重要。”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新强说,安全是激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底线,他建议,完善激光安全立法、行政执法,营造安全激光应用环境,促进激光装备行业高质量发展。
马新强(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据统计,2022年,我国激光设备市场销售总额占全球激光设备市场销售收入的61.4%。预计2023年,我国激光设备市场销售将达到928亿元,同比增长6.7%。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激光市场,截至2022年底,国内规模以上激光企业超过200家,激光加工设备企业总数超千家,激光行业从业人员超数十万人。
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激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主要包括:视网膜灼伤、眼部病变、皮肤烧伤、火灾、光化学反应危害、有毒粉尘危害、触电等。统计显示,激光对人体产生最大伤害的是眼睛,而人眼遭激光损伤后果是不可逆的,其次是皮肤,共计占到激光产生伤害的80%。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了企业招用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但国内并未设置激光安全员岗位,很多激光企业没有建立激光安全责任人制度,也经常忽视个体防护的培训。
马新强介绍,在标准层面,我国在2012年发布了“光辐射安全激光规范”的推荐性标准,十年后强制性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和归口,委托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强标出台后,没有相关激光安全行政法规,没有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强制性标准要求很难落地。同时,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虽然强化了强制性标准的统一管理,但至今仅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了强制性标准的制定程序、实施与监督,但因属于部门规章,法律效力发挥有限。
此外,在监管层面,从国家到地方的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里,都没有将激光装备特别是高功率激光装备列入其中。
“激光制造,安全先行!”马新强说,激光装备生产制造人员、激光产品、激光设备使用人员未来会越来越多,为确保激光产业安全高质量发展,他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强制性标准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强制性标准范围、制定程序、实施与监督等方面的内容,为强制性标准有效施行提供法律支持;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尽快出台光辐射安全国家强制标准,标准发布后要将其列入国家重点工业品监管目录,强化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并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强化监管落实和标准的实时反馈、持续改进;出台《激光产品安全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明确制造企业、应用企业的安全义务,为激光企业、激光应用企业的合规建设提供指引、约束。同时,加强激光安全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从政府到协会至企业,加大强制性标准的宣贯力度,完善管理支撑体系。
(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