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在光学领域发生了一次重大进展。第一台激光器,一种利用受激辐射原理而得到具有极高亮度和极好单色性的新型光源,由美国的梅曼制成。它从红宝石棒中发射出是太阳表面亮度4倍的一束深红色光,把那种认为光学处于停滞状态、光学的研究已经枯竭的看法一下子就打破了。首先,激光器的制成证实了美国汤斯、前苏联巴索夫和普罗霍罗夫等人在激光器理论方面的研究是正确的,为此他们共同获得1964年度诺贝尔物理学奖,梅曼获得了专利权。激光由于它本身的特性:方向性强、相干性好、高能量等,使它广泛应用于机械加工、测距、雷达、通讯、照相、医疗以及军事设施等各个领域,发展成一门高技术。
梅曼在1982年谈及他发明世界第一台激光器时,说:“这真是一场拼搏.”中国科学家从50年代末也在探讨激光器,而且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设想,尤其是在当时我国工业和科学技术水平比较低的条件下,他们克服了比外国科学家多得多的困难,在1961年9月由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制成了中国第一台激光器,但是一直到1964年底,激光器还没有一个统一的中国名字,有人根据外文的含义称作“光受激发射放大器”,有人根据它是从微波激射器演变至光学波段的,把它称作“光激发器”、还有叫“光量子放大器”、“光量子振荡器”等。有人干脆根据外文“Laser”的发音称作“莱塞”、“雷射”.同一个东西,这么多不同的叫法,本身就是一种混乱现象,不便于学术交流,也不便于发展激光技术.在1964年12月《光受激辐射》杂志编辑部给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写了一封信,请他给“Laser”起个中国名字.不久,钱学森回了封信说:“我有一个小建议,光受激发射这个名称似乎太长,说起来费事,能不能就称‘激光’?”钱学森给“Laser”取的这个中国名字真是言简意赅,在不久举行的全国第三届光受激辐射学术会议上得到全体代表赞同。从此,在我国的新闻报道中、学术论文上,统一使用激光、激光器这两个名称,激光也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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