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立医院的委托,拟对如下设备进行进口产品的采购,2012年7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临床需要,现需购置的激光治疗仪具备如下功能要求: 1、用于经皮激光静脉内成型术的980nm波长的激光产品; 2、激光器使用寿命≥10000小时; 3、激光光纤耦合效果好,能量输出率≥95%。 综上所述,采购方需求属实,国内产品无法满足实际使用的要求,只能购买进口产品。特此公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12年8月6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268528 联系人:张海涛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5237216-8018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