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眼底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眼底激光治疗仪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 MXZB-2013-0216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型号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投原装进口设备可提供中国境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中国境内总代理商的代理许可证件复印件。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月24日起至 2014年1月30日 止上班时间到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购买纸质标书或从网上下载。(邮寄,需另支付50元邮寄费)。
6.2投标人应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4标书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2014年2月19日14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4年2月19日14时30分。
7.3开标地点: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8、费用缴纳方式:
8.1 投标保证金:递送投标文件前, 供应商须交付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①投标保证金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湘财购【2013】1号)文件执行。
②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4年2月18日下午16:00时前以公司基本账户用转账形式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③账户名称: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长沙解放中路支行
账 号:4300 1715 6610 5250 3045
投标保证金咨询:黄 敏 电 话:0731-85607016
④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 招标文件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①账户名称: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长沙解放中路支行
账 号:4300 1715 6610 5250 2589
②费用缴纳方式:以转账或现金形式缴入相应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桂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主任 联系人:涂先生 朱女士
电 话:0735-4444430
电 话:15084864998 15084981640
地 址: 郴州市桂阳县
地 址: 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
【激光网激光门户网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光粒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