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鞍山市高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日益增加,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用地、居住等各类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而国家对土地的调控政策越来越严格,面对土地资源的紧缺现实,鞍山高新区激光科技产业园通过建设标准厂房、提高建筑系数和容积率、合理安排入区企业采取出租或出售厂房等手段,既保证了各入区工业项目的顺利开展,又高效节约集约利用了土地资源。
鞍山市高新区激光科技产业园作为一个以激光核心技术创造为主导的综合型服务型园区,园区位于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军台村,占地24.7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建筑容积率达1.86,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大于0.8的用地标准。激光科技产业园由光电产业园,工业自动化科技园与科技孵化器三部分组成,按照国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激光科技产业园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成为高新区节地的典范。
严格筛选入区投资项目,制定入区投资项目准入标准。入区投资项目必须是国家鼓励类的项目,对于国家限制及禁止供地的项目,禁止进入园区。园区预计将入驻100家高新技术企业,46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全部投入使用后,进驻企业总投资可达35亿元,园区投资强度高达943.53万元/亩,远远高于鞍山市200万元/亩的工业平均投资强度。按照鞍山市200万/亩的投资强度计算,总投资额用地约需1750亩,而现在标准厂房用地不到370亩,节约土地1380亩,土地节约率达75%以上。对于一些轻工业产品的入区投资项目,必须安排在多层厂房内,不得进入单层厂房。
合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对入区项目进行合理安排厂房规模。为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激光科技产业园根据现有土地资源合理建设安排入区项目,园区以建造多层厂房为主,所有入区项目没有单独选址用地,采取园区统一管理,将厂房出租或出售给投资企业,建立园区内的科技园区,把一些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项目安排在科技园区内,根据生产工艺等各方面的实际需求合理核定厂房面积,由高新区管委会招商部门及激光科技产业园共同对入区企业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后进入园区。
严格控制规划指标,提高工业项目用地率。激光科技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强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和园区拟定的标准执行,入区项目要以“集中”促“节约”,实现“产业聚集、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强化土地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能,提高工业项目用地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如激光大厦,总建筑面积约15000㎡,其中营造了多种类型的灵动商务空间,面积约为60~170㎡/间,可租可售,现全面对外招商;深圳创鑫激光有限公司,企业总投资额为2500万元,建筑面积为2000㎡,预计可实现年产值4000万元,实现利税100万元;北京弘强富瑞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预计年产值可达到2.5亿元,实现利税600万元。
激光科技产业园的规划建设体现了国家倡导的集约用地、功能完善、资源共享、降低成本的发展方向,激光科技产业园是集中小企业创业基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产学研相结合的实践基地、高新技术增值服务平台为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随着各项功能不断完善,激光科技产业园将向着省级、国家级专业化基地的发展方向努力,为区域经济发展及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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