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5月 11 日下午 2:30-5:00;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10日-2015 年 5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 5月10 日 15:00 至 2015 年 5月 11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
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会议内容:
2.1 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2 审议如下议案:
(1)《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报告》及《2014年度报告摘要》;
(4)《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审议的内容影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审议的内容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8)《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审议的内容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9)《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审议的内容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5月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大会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大厦公司董秘办
大会联系电话:0755-86161340
大会联系传真:0755-86161327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杜永刚
五、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08;投票简称:大族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以 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 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5月10日15:00至2015
年 5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6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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