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金运激光发布公告称,今年2月5日-16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的母亲、姐姐及由他实际控制的新余全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484.2万股,占金运激光总股本的3.84%;3月17日,梁伟又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公司628万股,占总股本的4.98%,至此梁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比例已经达到8.83%。
由于在与他的一致行动人合并减持金运激光达到总股本的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行为,同时梁伟接到了证监会的罚单,对他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以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分别处以40万元和1280万元的罚款。
与此同时,另一家公司新筑股份也宣布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筑投资由于类似的违规减持行为遭罚。公告中,新筑股份表示,证监会对公司控股股东新筑投资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新筑投资在限制转让期内的减持行为处以170万元罚款。同时对违规行为的直接负责主管人黄晓波也处以了合计6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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