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于2019年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据称,大族激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23亿元,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12日到位。扣除发行费用后,这笔资金将投入高功率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及机器人自动化装备产业化、脆性材料及面板显视装备产业化两大项目,具体金额如下:
大族激光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大族激光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大族激光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